王安石变法的影响及其产生的效应

王安石变法是发生在北宋晚期的一次自上到下的法制变革,当时的宋神宗在继位后,所面对的是一个财政空虚、官僚主义盛行、军事力量羸弱、百姓生活困顿的国家,年轻的宋神宗自然想要通过一番整治做出点贡献,以方便巩固自己的皇位,于是便在百官之中破格提拔了王安石,并支持他进行变法,但谁都没有想到王安石的变法看似大刀阔斧,在一些要点上直击宋朝贫弱的要害,但也动摇了地主阶级以及百姓的核心利益,导致变法受到强有力的阻拦,并最终以失败告终。那么王安石的变法产生哪些影响呢?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王安石变法的影响的详细介绍。

王安石

王安石(公元1021年—公元1086年),字介甫,托州临川(今江西临川)人。他的父亲王益是一个州县地方官。王安石在20岁之前,跟随他的父亲到过许多地方,接触到一些社会的现实问题,看到了人民的艰苦生活。他曾经写过一首《感事》的诗,诗中说:“丰年不饱食,水旱尚何有?”一个丰收的年景,劳动农民仍然不得温饱,过不上好日子,一旦水旱成灾,那又会如何呢?

宋仁宗庆历二年(公元1042年),王安石中了进士,年龄只有22岁。他27岁时任鄞县(浙江宁波)知县,在一个县的范围内做了一些政治改革,兴修了当地的农田水利。后来担任舒州(安徽安庆)通判,也为人民做了一些好事。

王安石对于当时社会上存在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是深有感触的。他写了一首《河北民》的古诗:

河北民,生近二边长辛苦,家家养子学耕织,输与官家事夷狄。

今年大旱千里赤,州县仍摧给河役。老小相携来就南,南人丰年自无食。

悲愁白日天地昏,路旁过者无颜色。汝生不及贞观中,斗粟数钱无兵戎!

以上这首古诗,是王安石对当时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的深刻暴露,也反映了他对唐朝盛世的向往。

嘉祐三年(公元1058年),王安石38岁。他向宋仁宗递交了长篇的意见书。在意见书中,他指出北宋王朝已经到了“财力日以困穷”、“风俗日以衰坏”的境地,原因是不知改变法度。他认为国家的法令和制度,应当根据时势的变化而有所“改易更革”。法度是靠人来招行的,必须培植和选拔人才,才能“变更天下之弊法”,才能使国家走上大治的轨道。王安石主张要“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改革国家财政制度,使人民能够“安土乐业,人致其力,以生天下之财”。王安石认为要做到“民不加赋而国用足”,办法是发展农业生产,不增加劳动人民的负担;要把大官僚、大地主、大商人的大量剥削所得,一部分收归国家。

公元1067年,宋神宗把担任江宁(江苏南京)知府的王安石调到中内朝廷任翰林学士,成为神宗皇帝身边的大臣。第二年(熙宁元年),王安石送上《本朝百年无事》札子,指出北宋王朝“累世因循末俗之弊”十分严重,“农民坏于差役”,“其于理财,大抵无法”。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宋神宗任命49岁的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实行变法。王安石于这一年的二月,成立变法的权力机关“制置三司条例司”。三司是统筹国家财政的,包括盐铁、户部和度支。王安石把重点放在理财方面,准备制订出一系列“省劳费、去重敛、宽农民”的政策方针。

宋代经过100年的统治,中内集权制助长了封建特权势力的膨胀。大官僚阶级依仗权势,通过非法手段,兼并土地,侵渔百姓,甚至巧取豪夺,聚敛财富。一小撮儿皇亲国戚、达官贵人,利用别人所没有的法定特权和非法特权,攫取最大限度的私利。这些封建特权势力盘踞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他们像洪水猛兽一样,危害人民的利益,使北宋王朝陷入灭顶之灾。

王安石又是一位史学家。他鉴于治乱兴亡的历史教训,在变法期间提出一些有关限制封建特权的主张和措施。为了整顿吏治,在选举和用人方面,王安石不问家世和资历,不讲上下关系,而着重是否具有真才实学。他所提拔的年轻人才,都先加试用。早在上仁宗皇帝书中,他就表示:“欲审知其德,问以行;欲审知其才,问以言。得其言行,则试之其事。”王安石通过对一个人的言行的调查,再通过在工作中试用,来考核其实际能力,容易发现和鉴别人才。

王安石的“熙宁变法”从公元1069年开始施行,到元丰八年(公元1085年)几乎全部被废止,先后共16年。在政治制度改革方面,整顿了科举和学校,为培养人才准备条件。国家裁并了一百几十个州县,减少了大批地方官,既节省了财政开支,也相对地减轻了人民的负担。

关于财政和经济制度的改革,王安石提出了一系列新法:青苗法打击了大官僚、大地主、大商人的高利贷剥削;募役法迫使原来可以免役的品官形势之家也必须出钱来代替服役;方田均税法清量了被大官僚大地主阶级隐瞒的土地,国家按照土地面积和等级征收赋税,免除了下户的不合理负担;农田水利法开垦了大量荒地,修通了河道陂塘,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市易法的推行,给那些包揽商业、囤积居奇、操纵物价、垄断市场的大官僚及大商人以相当限制,使中小工商业者有一定活动的余地。

在加强防御能力和改革军事制度方面,确立了置将法、保甲法、保马法和设置军器监等。王安石为了纠正募兵制的严重弊病,逐步过渡到兵农合一制,规定每户人家只要有两个以上的,就以一人为保丁,以10家为一保,50家为一大保,利用农闲,进行步射和骑射等军事训练。从公元1070年—公元1076年的几年内,全国受过训练的保丁有700多万人。熙宁八年(公元1075年)统计,全国兵额不到80万人,比宋仁宗庆历年间裁减了45万人,每年减省了军费1350万缗。

王安石的“熙宁新法”对于富国强兵,是收到一些效果的。通过限制豪强大姓的土地兼并和漏税逃税,来增加国家财政的收入,减轻下层中中地主和自耕农、半自耕农的不合理负担。熙宁年间,国家每年收入在5000万贯左右,收支已经平衡;农田水利也陆续得到开发。从公元1070年至公元1076年的几年间,全国兴修的农田水利有1万多处,使数十万顷的田地得到灌溉之利。福建莆田的木兰陂,就是当时一项著名的水利工程,完成于熙宁八年(公元1075年),是一处拦洪、蓄水、排灌相结合的大水库。为了发挥木兰陂在农田水利上的效益,除了陂坝工程建筑之外,又进行了辅助工程,于熙宁十年(公元1077年)在陂的南端修建了一座回澜桥。陂内所蓄溪水,经过回澜桥流入7条大沟,每条大沟长达40里,沟深3丈,宽11丈。大沟两旁又开小沟,一直引水到田间,使昔日旱涸或水潦的万顷海田,旱涝保收。这一水利工程是王安石变法时期莆田一带劳动人民同自然作斗争的成果。木兰陂经过了900多年的时间考验,至今还屹立在东南海滨。

到了元丰年间(公元1078年—公元1085年),出现了经济恢复的气象。北宋学者陆佃(公元1042年—公元1102年)说:“迨元丰间,年谷屡登,积粟塞上,盖数千万石;而四方常平之钱,不可胜计。”王安石在《后元丰行》诗篇中写道:“麦行千里不见土,连山没云皆种黍。”元丰年间生产的好转,是各族人民创造历史的光辉纪录,同时与王安石的“熙宁新法”是有直接联系的。

王安石变法,遭到了北宋统治集团内部元老重臣的反对。在统治集团内部发生了守旧和革新、限制和反限制的矛盾斗争。文彥博、司马光等守旧派和王安石等革新派,都是要巩固北宋王朝的统治的,都是反对农民起义的。司马光等也看到国家财政的困难和军事力量的衰弱。但是在如何维护北宋政权的问题上,他们同王安石的政治见解不同。守旧派偏重于保持原来的法令制度,按旧制度办事。他们不同意王安石那样全面而大刀阔斧改变旧制度。文彥博当面对宋神宗说:“祖宗法制俱在,不须更张。”富弼对宋神宗说,天灾人祸,必须“安静”。御史中丞吕诲上疏给宋神宗说:“如安石久居庙堂,必无安静之理。”司马光认为“谨守祖宗之成法”,并利用向宋神宗讲述西汉历史的机会,提出他不要“生事”,也就是不要推行新法;不要“侵官”,也就是不要损害大官们的既得利益和特权。王安石不同意司马光的意见。他在给司马光的回信中说:“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不敢知。”由于王安石深知北宋一百年来的局势,已经发展到不变革不能图存的地步,所以他“变法图强”的信念是很坚定的。

元丰八年(公元1085年),支持王安石变法的宋神宗驾崩了。王安石失去了靠山,变法失败了。第二年,66岁的王安石病死在江宁。

王安石的“熙宁新法”,对当时历史的发展产生一些好的作用。但是,北宋时期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的尖锐矛盾,决不是靠几个地主阶级政治家的变法所能解决的。王安石变法的失败是必然的。继王安石变法失败之后,出现了风起云涌的方腊起义和宋江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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