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妓女的等级制度和分级标准

古时候的妓女都有哪些等级?妓女这一下九流的职业,在人类的历史中堪称经久不衰的行当,无论中外,都会有这么一群靠着出卖自己身体来获取利益的女性,而她们被称作“妓女”,但这些“妓女”其实也是有等级划分的,最高级的“妓女”其实是卖艺不卖身的,她们是“娼妓”,可看作是专门依靠表演来赚取钱财的女性,一般是由于祖上获罪,被贬为贱籍,而不得不从事这种工作。只有那种出卖身体的“妓女”才是真正的“妓女”,她们的称呼实际上应该是“娼妇”。

  古代妓女

  既然已经是一种文化,那么,妓女就没那么简单。以我国为例,妓女至少分为四种。

  第一种,家妓。

  古代的有钱人,都喜欢在家里弄一帮唱歌的、跳舞的,既能满足自己的精神享受,又能标榜自己的社会地位,还能待客助兴,疏通人际关系,可谓有百利无一害。 

  古代官妓

  由于这些艺人都是被主人购买的,也就是说,她们的一切人身权已经转让了,已经付费的主人可以对她们为所欲为。渐渐的,她们就成了主人的家妓。不但要陪侍主人,有时候还要陪侍主人的客人。地位远远低于妾。 

  第二种,官妓。

  官妓,顾名思义,就是官方允许的妓女,是合法的妓女。齐国的国相管仲,是官妓的发明者。当时,为了安置一些女性战俘,天才管仲就开设了“国家妓院”。在“国家妓院”里,客官可以放心消费,完全不必担心有人突袭。 

  妓女的生活

  “国家妓院”的收入,除了扣除官妓们的生活费外,剩下的全部收归国库,作为军队的军费。就是靠着这一招,齐国财源滚滚,国库充盈,一跃而成为大国。

  第三种,私妓。

  私妓是对应官妓的。既然国家可以靠这个挣钱,那么,民间的妓院也可以啊。

  这个,也是我们最为熟悉的。什么怡红院,什么春芳楼,都是此类。私妓是最为平等的,只要你有钱就可以,一视同仁。 

  古代私妓

  当然,后来私妓也分成了各种档次:高档的要色艺双绝,懂点琴棋书画;中档的文化程度低一点,但也要艳压群芳;至于低档的,那就没什么讲究了,变成了纯粹的皮肉生意。

  第四种,营妓。

  营妓,顾名思义,就是军营里的妓女。这些女子,是专门为士兵们提供抚慰的。这个太好理解了,看看现代的“军中乐园”,就全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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