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马政制度的确立与推展进程 清代的马政制度是如何确立的,以及其推展进程是如何发展的呢?

  众所周知,满清狩猎文化非常盛行,该文化深深影响了满洲人的成长,使得满清八旗军队以善于骑马作战而著称。左右康熙、嘉庆两朝,清朝皇室对木兰秋狝极感兴趣,往往会组织庞大的人马队伍前往木兰围场进行狩猎活动。因此,清朝特地颁布了有关马匹管理的规定,同时设立了上驷院和太仆寺两个马政机构。清初沿袭明制,成立了御马监,康熙年间改制为上驷院,该机构主管皇帝巡幸、瞻仰陵墓和参加木兰秋狝等重要活动所需的御马事宜。

  马场

  上驷院要负责的御马大约有二万多匹,根据御马的用途不同将其分为两类:内马,即用于皇家乘骑;仗马,主要用于庆典、仪仗。因御马的身份非常尊贵,所以清朝专门有蒙古马医官负责御马的健康。太仆寺分两翼牧厂,其主要的任务是繁殖和训练马匹,以备朝廷军用和差用,设牧长、牧副、牧丁负责管理马群。太仆寺两翼牧厂施行三项马场管理制度:即巡察制度(每年派本寺堂官查验),分群制度(不同种类马匹分开管理),均齐制度(所有牧厂的马匹均实行一样的赏罚制度)。

  马匹

  在满洲贵族统治集团内部,享受的马匹数量与其品级有关,顺治十五年(1658年),清廷制定了十分明确的出征时所备战马之数。规定亲王出征时,马四百匹,郡王三百匹,贝勒二百匹,贝子一百五十匹,镇国公六十五匹,将军八十匹,副将军七十匹,护军统领、前锋统领、副都统皆六十匹。最少者护军、领催各备六匹,共需官马二万七千七百余匹。

  此外,在八旗兵与绿营兵中,存在不同的马政制度。在清朝,八旗军队的地位要远远超过绿营,其享受的马匹待遇也有区别。据统计,全国各地驻防满洲八旗的官牧之马,大约有十万多匹。满洲八旗,每旗养马二百匹。蒙古八旗,每旗养马一百匹。八旗都有单独的牧厂草场,根据该旗所辖地方牧养马匹。清代八旗养马,一般是“春冬大料,每匹四支谷六升、草二束。夏秋小料,每匹日支谷四升、草一束。”清代绿营中官员的例马也是按照官阶的大小来分配的,具体为提督二十匹,总兵官十六匹,副将十二匹,参将八匹,游击六匹,都司、守备各四匹、千总、把总各二匹。清代绿营的营马,主要由各有关绿营牧厂所牧马群拨给,这些绿营牧厂的规格与条件自然不如八旗。清朝各朝绿营马匹,以雍正朝最多,约在十二万匹以上;光绪朝最少,仅八万二千余匹。

  横店影视城的八旗骑兵演练

  不过自嘉庆朝开始,清朝国力渐衰,不仅停止了木兰秋狝,马政制度也渐废弛,这与牧厂的衰落有关。牧厂衰落的主因是贪污的盛行,嘉庆以后马乾不敷,马兵团喂养不宜,无力赔补,马匹遭变卖之事时有发生。至清末,马政制度荒废,客观上也反映了清军战斗力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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