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知县和县令相比,两者的官职没有明显的大小之分。

在古代,知县和县令都是地方官员,负责管理一个县的政务和社会事务。虽然两者都是县级官员,但在官职上却存在一定的差异。知县一般是由中央政府任命的官员,主要负责管理县的行政事务和财政收支,地位较高。而县令则是由地方上级官员任命的,主要负责治安和司法事务,地位相对较低。因此,从官职的角度来看,知县的官职更大一些。

  如果你还不了解古代知县和县令,别担心!下面小编将为大家进行详细介绍。请继续往下阅读吧~

  在古代社会,作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一生当中见到皇帝或者朝廷高官的机会微乎其微,平常接触最多的应该属于本地的县官,俗称“父母官”。

  按照中国现代的行政划分应该属于乡政府,所以乡政府属于我们现代老百姓的“父母官”,但是在古代,一般的县级行政机构是衙门,也就是我们平常说的县衙,行政长官是县令,还有称知县的,那么 这两者有差别吗?今天带大家来了解一下。

  县令在历史中是怎么来的

  县令大家如果历史好的话可能马上就会想到秦朝的“郡县制”,可能下意识的觉得县令这个官职起始于秦朝。秦皇一统天下,为了能够统治天下,加强中央集权,废除分封制度,建立郡县制,但是郡县制并非秦皇创建的。

  早在战国时期许多诸侯国推行了郡县制,秦皇一统全国后推广到全国各地。郡县制,朝廷只管郡和县级长官的任命,县以下还有“乡、亭、里”三级,其长官都由本地人推荐,朝廷并不干涉。

  秦汉时期,关于县级行政长官的称呼法律上都是有严格的规定的:一县长官称为“县令”或者“县长”,但两者也有微小差别。一般情况下,人口达到万户以上的县,长官被称为“县令”,俸禄从六百石到千石不等;人口万户以下的县,长官被称为“县长”,俸禄从三百石到五百石不等。而且他们都是属于正五品官职。

  魏晋时期,因为战乱的关系,朝廷规定“县千户以上,州郡治五百以上,皆为令;不满此为长。”到了南北朝时候,战争更加频繁,所以干脆县级行政长官统称为“县令”。

  知县在历史怎么来的

  知县的由来最早在唐代时期,因为唐代时期某地县令一直空缺,朝廷就让辅佐县令的官员代理县令行政,这时,这个官员就被称为“知县事”,这也是“知县”一词第一次登上历史舞台。“知县”就这样出现了。而且伴随着中央王朝的强大县令知县一词也传到朝鲜、日本、越南等地。

  一直到黄袍加身的赵匡胤建立了宋代,知县才代替县令真正出现在历史的舞台。赵匡胤害怕地方官员学他一样黄袍加身,索性连县令都不在地方上选拔了,直接由中央委派,朝廷派遣官员代理地方事务,称为“知事”。因此,以前的刺史、太守和县令的称呼都变了,成为后人熟悉的知州、知府和知县。

  两者的差别

  由于知县是中央直接派来的,所以知县的权力比以前的县令更大,知县除了负责县级行政以外,如果县里面有驻军,知县兼兵马的管辖,就是知县监管地方军事。

  县令属于地方官员,知县却是朝廷命官。从官职的高低来说,县令大多是“正五品”官员,而知县则是“正七品”官员。所以就有“七品芝麻官”一说。

  纵观历史,从县令到知县的转变可以从另一个方面说明封建王朝中央集权的加强的权利变更,这也是封建社会必然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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