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田制简介:实现土地公有的有效途径始于商朝,春秋之前的演变

  井田制的意义和影响是什么?井田制瓦解的原因是什么?以下有趣的历史编辑将为您带来详细的介绍。让我们看看!

  井田制简介

  井田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国有土地制度。它出现在商朝,在西周发展非常成熟。到春秋时期,由于铁农具和牛耕的普及,井田制度逐渐瓦解。本质上,它是一种以国有为名的贵族土地所有制。

  西周时期,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将土地分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被称为“井田”。

  井田属于周王,分配给普通人。领主不得买卖、转让井田,但也应当给予一定的贡献。领主强迫普通人集体耕种井田,周围是私人田,中间是公共田。本质上是一种土地私有制度(夏季、商业、西周,所有土地都属于国家)。

  由于缺乏井田系统的相关考古材料,一些学者认为井田系统可能只是一个乌托邦理想的系统。由于地理环境和气候因素,该系统可能从未严格实施过。

  井田制的起源

  井田制度是中国春秋之前实现公共土地的有效途径。井田制度是中国西周流行的土地制度。这个词的意思是:因为土地分为许多方块,形状像一个“井”形状,所以它被称为井田制度。事实上,它是周天子京畿道的土地制度,可以分为公田私田。

  而周礼中的井田,似乎是理想的土地制度,可行性不强,同时难以验证。“井田”一词 ,《谷梁传·宣公十五年》第一次见到:“古人三百步为里,名叫井田”“井田人,九百亩,公田居一”

  “井田”一词 ,《谷梁传·宣公十五年》第一次见到:夏代实行井田制,“古人三百步为里,名为井田。商、周两代的井田制因夏而来。

  井田制度由原始氏族公社土地公有制发展而来,其基本特征是实际耕作者对土地没有所有权 ,而且只有使用权。土地在一定范围内定期平均分配。

  井田制的特点

  井田制是将耕地划分为多个一定面积的方田,周围有经界,中间有沟渠,纵横交错,就像井字一样。一人耕种约100亩(约70公亩)。100亩是一个方块,叫“一田”。甲骨文中的“田”字也来自于此。

  一井分为9个方块,周边8块田由8户耕种,称为私田,私田收获全部归耕户所有;中间是公田,8户共耕,收入全部归封邑贵族所有。但事实上,并不是每个井田都有900亩,还有800亩、1000亩等特殊情况。

  井田制度规定,所有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即周王所有),周王是中国最高的统治者和最高的土地所有者。正如《诗·小雅·北山》所说:“溥(普)世界,不是国王的土地,领土的边缘,不是国王的大臣。”

  周王把土地分层封给诸侯,诸侯把被封的土地分给清医生,清医生把土地分给他的子弟和臣民。周王有权夺取所封的土地。各级被封的贵族只有土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只能世代享用,不能转让或销售。受封人还必须向国王承担义务,即向国王支付贡献。

  奴隶和普通人在贵族封闭的土地上集体耕种。奴隶制经济繁荣的主要原因是使用奴隶集体耕作。西周时期,土地分为“井”形方块,耕地纵横交错,形成井字,称为井田。

  这种土地的国有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土地公有制。国王代表整个奴隶主阶级占领全国所有土地,然后分配给大大小小的奴隶主,而占绝大多数人口的奴隶和普通人完全被排除在外。

  因此,奴隶制国家和周王代表了少数人的利益。奴隶制的土地国有制本质上是一种土地私有制

  井田制的意义和影响

  井田制度体现了中国夏、商、周三代社会的基本政治经济制度,可定义为以井田为有效产权供给制度的中国夏、商、周三代社会农业生产模式及其制度结构安排的总体描述。

  同时,也可以解释为如何将微观经济活动与宏观价值结构相结合,最大化自然资源与社会资源兑现率等资源之间的社会政治经济关系。

  因此,随着这一产权制度有效性的丧失,它失去了现实意义,退出了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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