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饮食习惯:古人是否有能力大块吃肉?

古代人对于肉食的喜爱可谓是无比的热情,无论是在祭祀、宴会还是日常饮食中,肉类都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古代,人们对于肉类的处理方式也是多种多样,有时候他们会选择将肉大块地烤熟或者煮熟,然后直接手持着大快朵颐。那么,古代人到底能否做到大块吃肉呢?这个问题或许并不容易回答,但可以肯定的是,古代人对于肉类的烹饪技术和食用方式有着独特的魅力和传统。

  古人“大块吃肉”难吗?看完还想穿越吗?这是很多读者关心的问题。接下来,让我们和读者一起学习,给他们一个参考。

  明朝洪武初年,刚刚登上王位的明太祖朱元璋颁布了一项著名的教育福利:国子监督管理局的每个学生“每三天吃一顿面条,每人做馒头,猪肉做馅料”。换句话说,国子监督管理学生每三天就可以吃一顿“肉馒头”。

  如此慷慨的待遇,却常常被一些“野史迷”所迷惑:不就是三天吃一顿肉,这算什么福利?的确,在许多评书演义甚至“古典名”中,古代英雄“大块吃肉”的名场面很多。在今天互联网上流行的穿越小说中,“穿越者”回到古代后吃喝,享受各种肉类和美食的故事。他们经常看到有多少读者咽口水,想穿越过去体验一下。在真实的古代史上,国子监生吃口肉馒头,都成了三天等一次的奢侈品?

  假如我们仔细看看真实的古代生活,这个“大块吃肉”的东西,很值得一说。

  “吃肉”在古人的生活中有多重?《左传》中的《曹辩论》一章称权贵高官为“肉食者”。当时吃肉是他们的专属。战国时期,“肉食者”的宴会也很丰盛。除了各种肉类,还有粮食和肉类蔬菜一起煮的粥。场面是“吃前方丈”。在这样的场合“吃大块肉”真的不是什么新鲜事。

  但同样在战国时期,“普通人无缘无故不吃珍宝”,也就是说,对于普通人来说,更不用说“大块吃肉”了,即使他们尝了一点肉味,也是绝对奢侈的。战国纵横家张仪曾这样描述当时老百姓的食物:“民之所食,大概豆饭藿汤”。即豆饭加菜汤。孟子追求的理想社会是70岁以上的老人可以吃肉。在“人生七十古来稀”的古代,这个看似简单的愿望,其实遥不可及。

  在经济比较发达的汉代,肉类品种比较丰富,但是“吃肉”呢?《东观汉记》记载,贫病交加的汉代名士闵仲叔,每天“每天买一片猪肝”,对于普通人来说,这样的食品标准已经向前迈出了一大步。盛唐时期被称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巅峰时期?开元盛世的农民常有“饥而无食”的景象。中唐时期,曾经是小官的白居易,每天“藜茄充腹”。

  而且千万不要以为唐朝人“大块吃肉”这么难。唐代的一个主要特点是富人会吃肉。据《北梦琐言》记载,唐代有富商上演了吃鸡“一年不下几百只”的奇特场景,有人坚持每天吃鹿肉40年,吃鹿肉40多斤。但对普通人来说,这是另一件事。除了像“饥饿无食”的穷农和白居易这样的穷官外,即使是长安的普通市民也基本上有更多的“菜”。

  在这里,我们还应该补充一下古代游牧民族的“吃肉”。在许多历史票友看来,游牧民族常年放牧,猪、牛、羊似乎每天都吃烧烤。然而,真实情况是极其悲惨的。即使在明清时期,生产力更发达,游牧部落生活条件更好,根据清代经典《屋檐曝光杂记》,当时北方蒙古部落“食肉只有王公台的吉能”。至于普通牧民,“但每逢节日都要杀一只羊”。明清时期还是这样,在明清之前,“吃肉”就更难了。

  自宋代以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农业生产的进步,中国古代餐桌上的肉也逐渐丰富起来。特别是在宋代,肉类比唐代丰富得多。据《梦华录》记载,北宋都城汴京每天晚上都有上万头活猪送到汴京,汴京还有专门集中在猪肉作坊的“杀猪巷”。南宋都城临安也有专门的肉市,“每天宰不下几百口”。羊肉成了宋代人的大爱,吃羊的习俗遍布宋代南北各大城市,堪称宋代餐桌上的名贵肉食。

  当然,如果价格真实,北宋猪肉的价格在大多数情况下都在120文左右。南宋羊肉的价格一度达到每斤900文。你知道,宋代县令的月薪基本上是每月12日左右。换句话说,即使官员们吃了很多肉,单靠“死工资”也不容易。

  明清时期,中国古代城市的肉类食品消费一度吓坏了外国人。明朝中后期,西班牙拉达和葡萄牙克鲁士用详细的笔墨记录了明朝东南部许多城市的“大吃肉”场景:广州、福建等城市充斥着鸡、鸭、咸肉、牛肉、狗肉等肉类食品。嘉靖时期的广州城每天消耗5000头或6000头猪和10000多只鸭子,不包括鱼、牛、鸡和其他肉类食品。

  这种“大吃肉”的场景也得到了明代许多文人的支持:谢赵的《五杂》记载,万历初年来到北京时,北京市场的水产品价格远远大于猪、牛、羊等肉类。但在不到20年的时间里,随着明朝冷藏技术的发展和商品经济的普及,水产品价格与猪、牛、羊肉基本持平。据《万署杂记》记载,明朝万历年间,猪肉一分六斤,羊肉一分两斤。对当时的北京市民来说,咬牙还是可以隔几天打牙祭的。

  正是因为明清时期肉食丰富,屠夫才成为一个好职业。因此,《儒林外史》中的胡屠夫,虽然对中标后的女婿范进表示敬畏。然而,当范进只是一名学者时,他仍然可以鄙视他的收入水平,即“每天杀一头猪,赚不到钱,拿不到钱”。明代大学士余慎行也叹了口气:当时,北京的屠夫拥有数千万的财产,比“阁老”富有得多。

  然而,虽然肉类在明清时期更为常见,但对于更多的农民来说,吃肉仍然是一个很高的门槛:明朝的历史记载,即使在明朝中期经济发达的江苏和浙江,农民们也忙碌了一年,每天只吃两顿早餐和晚餐,吃更多的水产品。端阳节每年只能有饮宴,这也是风调雨顺的太平年月。清朝北京周边的农民只是“鱼只在年节用”。这些都是当时生活富裕的农民。

  光看这个就知道,“三天一顿肉”这件事,对大多数古人来说,真是大福利。

  即使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对中国农村来说,“吃肉”也不容易。20世纪80年代,新闻单位对湖南常德农村地区的采访告诉我们,在集体时期,成员们依靠生产团队杀死年猪。改革开放后的几年里,农民们终于可以杀死家家户户的年猪了。农民们兴奋地说:“近年来,农民生活中最大的变化是肉比过去多了。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历史是中国人民的“吃肉史”。理解这段历史可能会让我们更好地珍惜现在。

  参考资料:《辽宋夏金社会生活是》《明代社会生活史》《社会变迁中的中国农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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