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间的流转,历朝历代的王爷权力有何异同?

  在古代的爵位制度中,王爵作为最高贵的一级,自汉代以来一直延续到清末。然而,严格地说,传统意义上的王爵直到魏晋时期才开始出现。汉代的王爵并没有被纳入爵位制度,而是作为诸侯国王存在。当然,王子的权力在不同时期也略有不同。下面有趣的历史小边将为您带来详细的介绍,让我们来看看!

  秦朝以前,“王”是诸侯和周天子的名字。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废除了分封制,转而实行商鞅变法后的“二十等爵位制”。直到西汉建立,汉高祖刘邦才实行“郡制”,并在各地分封诸侯王。

  西汉初年,刘邦分封七大诸侯国和八大异姓王(阎王臧茶被杀后卢婉继承)。异姓诸侯被杀后,刘邦分封兄弟王子九大刘姓诸侯王,并在众臣盟誓“非刘姓不王”,历史上被称为“白马之盟”。但此时的诸侯王虽然也是王爵,但却超越了汉代“二十等爵位制”的存在,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王子。东汉基本上延续了这一制度。当然,曹操是汉末的例外。

  魏晋时期以来,传统意义上的王子开始出现,王爵开始分为王子和郡王。目前记载最早的郡王是晋武帝分封的东莞郡王司马永佐。此后,这一制度得以延续,其中王子主要由皇帝的兄弟和儿子担任,而君王则由王子无法继承王位的其他儿子担任。当然,也有很多文臣和武将被分封为君王。

  亲王和郡王最直观的区别在于标题字数的不同。一般来说,亲王都是“一字王”。除了清朝以美丽的形容词为标题外,大多以春秋时期的国名为标题,尤其是“秦、晋、齐、楚”四个标题,其次是“鲁、赵、魏、梁、燕、代、陈、韩、宋、吴、岳”等。

  君王大多以古县的名义命名,如“常山王、长沙王、中山王、定陶王、渤海王、成都王”等。常山、长沙、中山、定陶、渤海、成都都都都是县的名字。

  至于王子的地位,汉代的诸侯权力很大。虽然诸侯的权力在“推恩令”后被削弱,但它仍然像诸侯国的皇帝一样存在。魏晋以后,一般来说,王子一般都是正品,位于三公以上,而君王则是从品,位于三公以下。

  作为头衔中最高贵的人,王子的权力和责任实际上在每个时期都略有不同。从总体趋势来看,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权力呈下降趋势。

  1、两汉时期。正如前面所说,两汉时期的“王子”实际上是封国的皇帝,与周朝分封制下的诸侯国权力几乎没有什么不同。这些诸侯王不仅拥有独立的军事权力,而且拥有独立的财政权力和治理权力。即使汉武帝执行“推恩令”后,诸侯王的封地开始锐减,但其权力却没有改变,只是侯国的权力受到了严重限制。光武帝建立东汉后,也将诸子分封为王。然而,与西汉的诸侯王不同,诸侯王的权力在这个时候已经大大缩水。除了保留一定的治权和财权外,没有其他实权,但与后人闲散的王子相比,他的权力仍然很大。

  2、魏晋时期。曹丕篡夺汉建魏后,虽然也将宗室分封为王,但对其权力有着极其严格的限制。他不仅恢复了自己的权力和军事权力,而且限制了自己的行动,这比后人的闲散王子更糟糕。直到司马炎建立西晋时期,他才再次任命皇室为王。同时,为了防止地方强大势力的扩张,司马炎还制定了王国置军制度。王子可以根据封国的大小指挥不同数量的军队,但此时的国王仍然没有统治权力。直到后来诸王被任命为地方总督,他们才有了一定的行政权力。后来,他们允许诸王在封地上设立官员,收取封国租税。结果,这些王子完全成为了实权藩王,这为后来的“八王之乱”奠定了基础。

  3、隋唐时期。隋唐时期,王爷的权力完全缩水,完全丧失了治权、财权和兵权,虽然仍分封在各地,但只保留了一定的食邑。以唐朝为例,唐朝亲王可以封食邑800户,但也有加封至1000户甚至2000户的特例。比如荆王李元景在永徽初加封至1500户,梁王李忠实封2000户。食邑公主300户,长公主300户。然而,隋唐时期的王子可以担任其他职位。例如,隋朝蜀王杨秀曾担任益州刺史和益州总管,负责都督二十四州的军事工作。

  4、两宋时期。宋朝的宗室可以说是一个奇妙的存在。虽然也有亲王,但很多都不能世袭,虚封不就国。也就是说,宋朝的王子虽然有封号,但实际上并没有封地。朝廷为宗室设定了相应等级的待遇,集中在首都,其中太祖子弟在南京应天府,魏王子弟在西京河南府,太宗子弟在东京汴梁,南宋大部分在首都。

  5、元朝时期。元朝时期,王子们的好日子又来了,权力相当大。这时,王子又有了封国,不仅掌握了封地内的军政、税收、司法,甚至掌握了死刑判决权。然而,这些封地大多集中在蒙古。除了四个汗国和直属汗国的中央唐鲁思,其余的土地都属于元朝的王子。此外,自从窝阔台征服华北以来,元朝多次将汉地食邑分封给王爷们,但这些食邑王爷们平时并不干涉,只是交给达鲁花赤监管。

  6、明朝时期。以永乐皇帝为分界线,明朝宗室的权力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洪武年间,为了消灭北元的残余势力,巩固大明统治,朱元璋将诸子分封为王,允许设立三卫兵马。同时,他也有权监督辖区官员,但没有财权或食城。相反,朝廷根据洪武朝制定的待遇定期拨付资金。永乐朝以后,王子的兵权被收回,对辖区官员的监管权也丧失,成为只由朝廷支持的闲散王子。

  7、清朝时期。与其他朝代相比,清朝的王子不仅有不同的头衔,而且有不同的等级。在清朝的14个头衔中,硕士王是第一个,而多罗郡王是第三个(其他朝代的郡王是第二个)。清朝王子的待遇与明朝大致相似,主要由朝廷支持,但不再是附庸,而是大多分散在首都(清初吴三桂等附庸除外)。然而,由于清朝特殊的八旗制度,清朝的王子不再有实权,而是可以不同程度地参与朝政。在清末的“预备立宪”中,清朝废除了军用机械办公室,实行了责任内阁制度,其中许多王子担任内阁成员,以便直接参与政府。

  如上所述,虽然历代王子的权力各不相同,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从汉代的实权藩王到隋唐时期只保留食城,再到明清时期的闲散王子,中间显然有重复,但总体呈下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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