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时期东吴的统治制度是什么样的?有何特点?

三国时期东吴的管制体系是相对完善和严密的。首先,东吴政府采取了严格的军事管制,建立了一支庞大的军队,进行军事组织和管理,以维护国家的安全。其次,东吴政府还实行了严格的土地制度和人口管理制度,对土地进行统一分配和管理,对人口进行登记和调控,以确保国家的经济稳定和社会秩序。此外,东吴政府还实行了严格的税收制度和商品流通控制,对商业活动和商品流通进行管理和监督,以保障国家的财政收入和经济繁荣。总之,东吴时期的管制体系具有严格性和规范性,为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吴国是三国时期割据的政权之一,是孙权在中国东南部建立的政权。说到这里,每个人都会怎么想?

  东汉末年分为三国,三国官制与东汉官制基本相同,基本遵循东汉官制。然而,魏、蜀、吴的官制不仅与东汉不同,而且也不同。为了让大家在阅读历史书籍、小说或玩游戏时了解三国时期的官职,试着分析魏、蜀、吴的官职特点:

  东吴中央官制

  东吴的中央政府制度类似于曹魏和蜀汉。东吴总理名义上也是百官之长,但实际效率是只管理例行政务,往往不参与重大政务决策。东吴总理成立于宝鼎第一年(266年),曾分为左总理和右总理。总理有军事大师、历史悠久、历史悠久等。

  东吴的三公废弃不常,除了授予因人而异。建衡三年(271年)置太尉。宝鼎三年(268年)以丁固为司徒,孟仁为司空。孙休废了司空,改造了皇家历史医生,直到孙皓登位,重新安置了司空。东吴三公的特点是太尉不领导,司徒与宰相并置,不治民,司空不视土木工程。这个特点可以说是后人以三公为虚称的开始。

  大司马、将军、将军等内朝将军在东吴政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这些将军在外面领导,在内面领导。他们实际上是宰相。黄武七年(228年)置大司马。赤乌九年(246年)分立左右司马,并置将军、将军。黄龙元年(229年)以鲁迅为将军,诸葛瑾为将军。《通典·职官》载:“至吴景帝(孙休)为大将军,也受到了极大的责任。”

  三国会要·职官云:“吴初亦六卿,孙休永安二年(259年),始备九卿”。东吴早期没有九卿。孙权初置奉常,黄武四年(225年)改太常,太常置博士。东吴初置郎中令,后改光禄勋,有三署中郎将,领三署郎,还有羽林督,绕帐督,帐下右督,都领卫兵。魏尉、太仆、廷尉、大红路、宗正、少府诸卿与曹魏、蜀汉同建。

  东吴在屯田各郡典农都尉,统辖属县,职如太守。典农都尉负责军粮,不属于大司农。与曹魏制度不同。孙权初年设左节度,专门负责军粮会计。宫官有长秋,设置略如曹魏制。还有太子太傅,少傅。黄龙元年(229年)置左辅、右毕、辅正、翼正等都尉,为王子四友。还有太子宾客比率更高、中妃子、中妃子、辅义都尉、右督等。

  门下官散骑常侍,黄门侍郎、散骑侍郎等设置略与曹魏相同,但地位不是很重要。尚书分为四曹:曹、户曹、左曹、贼曹。由此可见,东吴尚书的职责比曹魏轻。中国书记监督中国书记令、仆人射击、程、郎、令史等。御史台设有御史中程,监督军粮御史,监督农业御史,并设置执法,影响执法人员。在殿内查举违法行为,又称侍御史。

  武官有领军将军;左领军,右领军;中护军、左护军、右护军;中典军、左典军、右典军。中垒将军掌宿卫兵。有抚军将军、征南将军、征西将军、征北将军,没有征东将军;有平南将军、平西将军、平北将军,没有平东将军。

  东吴地方官制

  东吴有扬、荆、交、广四州。黄龙元年(229年)与蜀约分天下,曹魏境豫、青、徐、幽分东吴。州属官员见文献记载,只有部县、师友、大中正。县里有太守、都尉,有功曹,门下有书佐,门下有行。县下制度略如东汉。东吴爵禄制度不发达,只有王侯二等爵,没有禄。

  特殊的领兵制度

  孙吴的兵制有六个特点:异族兵众多,兵种复杂,世兵制,世袭领兵制,驻军活动众多,奉邑和将领待遇优惠。孙吴的部队建设分为中央兵、地方兵、将军、王兵、准兵五类。特别的是,东吴的很多将军都有自己的私兵(不属于国家,属于将军)。

  由于特殊的社会政治环境,部分部队原属孙吴诸将私有,即世袭领兵制。起初,孙吴诸将以私兵与孙策作战,孙吴多次以国家租客给功臣,功臣往往有多至少数县的工资。各将领所领导的军队是部曲,军队除服从中央指挥参加战役外,还要为其将领提供其他耕种杂役。将军死后,军队必须继续听从将军的儿子或兄弟等继承人的命令。世袭领兵制曾是吴国的重要支柱,后孙权加强集权,世袭领兵制逐渐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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