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拉族的历史和尕最制度是什么?

  早在唐宋时期,“嘎(因 ga上声)最“作为回族教坊的宗教领导人或教法裁决人出现在中国回族聚居区,元时翻译为“哈”。当时政府设立了“回哈所”来调解回族内部的民事纠纷等事务。元末明初,“哈”(或“加最”)在民间行使司流行,然后逐渐消失,但撒拉族地区一直保留到清末。

  “哈”和“嘎最”是同一个词,是阿拉伯语“Gadui根据伊斯兰教法职司的审判诉讼,不同的音译是指“法官”或“教法执行官”。撒拉族的嘎最制度是一种比回族等信仰伊斯兰教民族更独特的宗教社会制度。嘎不仅完全管理宗教事务,还与土司制度一起参与政治事务。撒拉族的嘎通常成为世袭的土司。

  撒拉族先民在东迁之前就信奉伊斯兰教,把嘎最制度从中亚带到了街上。据民间传说,撒拉族祖先定居循化后,为了加强伊斯兰教育,苏来曼带领的40名“筛海”(伊斯兰学者)被邀请到中亚撒马尔罕地区推广和宣传伊斯兰。嘎最是从这些“筛海”中选出来的。一开始,撒拉族的嘎是大家共同选举的。要精通教义教法,教育民族,公正判决诉讼,惩治违反教律教规的人,管理清真寺共有财产,领导聚礼等。后来,随着世袭土司制度的出现,嘎最也成为了世袭。除了上述宗教事务外,他还负责各种政治事务,甚至有些嘎最直接成为世袭土司。

  伊斯兰教“政教合一”的特点,使初至循化的撒拉族先民在伊斯兰教初期的政治制度上建立了新的社会结构。实行最高制度,从组织上固定了撒拉族的宗教信仰,巩固了民间许多伊斯兰教的传统,为撒拉族地区伊斯兰教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另一方面,加强了撒拉族的宗教意识。到目前为止,撒拉族的宗教意识要比民族意识强得多,他们对宗教问题总是非常敏感,这与历史上最高制度的实施有关。

  加最系统一直持续到1896年,与土司系统同时被废除。由于缺乏文字记录,目前还不确定加最传播了多少人。街上骆驼泉旁边有加最墓地,埋了17人。从这个角度来看,加最有可能传世17人甚至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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