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连环杀手开膛手杰克为何无法找到真正的凶手?

开膛手杰克为何找不到凶手?开膛手杰克是英国十八事迹末出现的一位连环杀手,他的主要犯罪目标是伦敦当地的妓女或交际花,其犯罪手段残忍,并且经常会在杀死受害者后将其隐私部位取走一部分,有时是乳房,有时则是子宫。由于是随机杀人,且没有规律的作案时间,每起案件的间隔时间从几个月到几年不等,甚至还有人会去模仿作案,再加上当时的侦察技术有限,因此这位连环杀人犯的真实身份经过了百余年都没能找到。

开膛手杰克(Jack the Ripper),100多年前臭名昭著的连环杀人凶手,Jack the Ripper相信不是他的正名,其实没有人知道他真正叫什么名字,也没有人知道他到底杀了几个人。这个案件到目前为止是一个悬案。民间流传有很多个版本说找到了凶手,这些都是一些人自己的猜测并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凶手是他们认为的那个人。

事情发生在1888年,当时有一个专门针对英国伦敦东区(即东伦敦,当时这个地区是一个贫民区,有很多妓女、乞丐、流浪汉,底下人士都住在这个地区),大家都叫他jack的杀手专门挑东区的妓女或者交际花下手。有人说他杀了5个人,也有说杀了7个,说法不一。有的说jack 从4月份就开始杀人了,若从1888年4月开始数的话到1889年的9月左右,在东伦敦以及其他地方的残暴案件数量到达十几个案件。当时的英国警方认为在其他地方以及犯罪方式不同的案件不是这个jack所为,所以并没有把这些案件放在jack档案里面。包括在当年一整年的时间在英国南部一个度假胜地有大量小孩子被活生生的杀死,这些杀害小朋友的案件当年在法国也有发生。警方认为这些案件不是jack所做,因为英国警方认为jack是一个专门杀妓女的杀手,小孩不是他的猎物,但是也有人认为这些案件跟jack所犯的案件、杀人方式是一样的,所以也是jack所做。

后来有人翻查了100多年前的英国的案件,终于知道了为什么有人认为jack所犯下的案件是5宗、7宗、十几宗?原来是当年英国有几个警长负责这些案件,每个警长负责的案件都是分开来调查,互不干扰,时间上不同杀手不同都是当时的警长们主观判断,认为这些死者是这个杀手杀的,那些是另一个杀手杀的,所以出现了很多种说法。

警方对外公开的五宗 。第一宗:在1888年8月6号,有一个妓女女叫做“玛莎.塔布伦(Martha Tabram)”大概36岁,玛莎是一个人住在东伦敦没有家人,由于没有收入慢慢成为一个妓女,靠做妓女的收入来维持生活,住在这种地方大家基本都认识,8月6号她跟往常一样出去招揽生意,有目击者说:她最后是跟一个水兵在一起的,同时她隔壁的搭档也是跟一个水兵去了其他地方进行交易的。她搭档走后,按照往常她应该也是跟那个水兵去其他地方进行交易。交易完之后就回家睡觉的,但是那晚没有人见到她回家睡觉。直到第二天早上,天刚刚亮的时候,有一个码头工人经过某一个住宅区的楼梯发现那里有一个东西,当时他以为是一块布盖着一个大公仔,后来他觉得不对劲,又走回来把那块布揭开,看到了一个被杀害全身满是血的女子躺在地上,他赶紧找来附近巡警,巡警看到地上满是血的女子赶紧call警察法医过来,当时这个案件是第一个案件并没有拍照,根据当时的警察的供词和法医的检查报告形容:死者的脖子被刀具捅了几刀,继而喷血而死,还有死者的上半身被刀具捅了39刀,血喷溅到全身都是。第一宗出来的时候大家并没有恐慌,因为死者是东伦敦的ji女大家也没有太在在乎,还有一个原因是当时英国人的阶级观念很深(简单点讲就是看不起穷人)。

第二宗发生在1888年8月31号夜晚,死者叫做:玛莉·安·尼古拉斯(Mary Ann Nichols),也是一名ji女,她死在一个犹太人公墓外的马路上,当时犹太人在全球是一个很敏感的存在(希特勒称霸世界第一步就是把犹太人赶尽杀绝),这次现场比第一次更加血腥,同样是有人来报案,警察跟法医来到现场:见到死者的脖子上被捅了两刀,这次捅刀的技巧和力度明显比第一次熟练很多,第一刀捅完,在第二刀捅完后一个反手把头跟脖子切到刚刚好还有一点点肉连接着。揭开死者身上的衣服看到:整个肚子被解剖开,把肚子里的大小肠和内脏都扯出来,就是这样流血过多而死。很多记者到现场报道,东伦敦和整个英国人开始感到恐慌和害怕。害怕是犹太人来复仇。

 

很快第三宗就发生了: 1888年9月8号,死者叫做:安妮·查 普曼(Annie Chapman),被发现时间清晨5、6点,死亡地点是:贫民区,租给性工作者居住的住宅区,有小前院和小后院,但是没有锁门的。当时凌晨时分出入的人还挺多的,有嫖客、妓女、屋主、还有居住在附近的工人。有个住在附近的女士声称那天零晨4、5点目击到有一个男人同安妮在后院聊天、接吻、亲亲我我等之类的。她是该案件唯一一个目击者。到了早上有工人出门工作就在那个住宅区的后院发现了安妮的尸体,然后报警。很奇怪的是:如果凶手从后院的门口出去的话,应该会有很多人看到的,但是在所有人证物证里面没有人见到过这个jack出入这个院子里,就连那个目击到安妮跟那个男人亲亲我我的女士也不知道jack是怎么离开后院的,还有就是凶手离开后院后也应该会有人看到有个人逃跑之类的吧,但是附近的人一个都没有见到类似逃跑在路上的人。再到死者身上,死者死的时候没有发出一点声音,周围的人没有听到任何声音,跟前面的死者一样,脖子被割得差一点点断开,肚皮被剖开,大小肠、内脏全部被拖出来,还把内脏捣烂,切走了肚皮上的一块肉拿走,很明显是故意杀人之后再切走肚子里的一块肉拿走当纪念品的,在整个凶杀过程一个人都没有在后院见到凶手作案,案件更加扑簌迷离了。连警察都不敢相信在整个过程中一个人都没有看到凶手作案。除非凶手真的熟练到快速杀人灭口。剖开肚皮、把内脏徒手扯出来需要时间吧,在这个过程中他的手会沾染到血迹吧,熟练操作这些的话,他也需要有工具作案吧,他是怎么带着作案工具来杀人的?还有一点就是死者除了身上有血迹之外,周围一点血迹都没有更加不用讲血鞋印之类的了。前面几个案件也一样,他是怎么做到的?

第四宗:1888年9月29号深夜,怀疑jack这个杀手原本进行杀人途中走了的。事情经过:死者叫:伊丽莎白·史泰德(Elizabeth Stride),事发地点:在一个德国人开的俱乐部的外面那片空地,记住当时的俱乐部在深夜是正常运营中,有几十个客人在聊天喝酒,就在俱乐部的门口外面那块空地上发生了凶杀案,没有一个人听到声音也没有任何人见到有嫌疑的人。当时有一个人经过门口那块空地见到有个人躺在地上,就走上前看到一个女人躺在地上,喉咙被ge开,还在喷血,证明是刚刚被割断喉咙的,他马上叫人来,报警叫医生。当时就怀疑凶手正准备切开死者的肚皮的时候附近有一辆大马车经过,凶手可能认为马车上的人会见到他,他在这一刻选择了离开。如果他是在这一刻离开的话应该会有人见到他吧,但是没有一个人看到有可疑的人出入。人们就怀疑这个是jack未完成的一个谋杀案。但是当天晚上,即系9月30号凌晨在离开德国人开的俱乐部几个小时后,一名叫做凯萨琳·艾道斯(Catherine Eddowes)的妓女,被发现横尸在伦敦米特广场。米特广场附近住着很多英国的警察,这简直就是挑战英国警方,在警察眼底下犯罪还没有被捉到。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他们没有一个人发现广场上有可疑人物,也没有听到任何叫声。案件跟前面几个案件差不多都是捅脖子放血,然后切得要断未断,但上半身是从胸部开始切开,一路切到人体的三角地带,再把肚子里的大小肠和内脏全部扯出来,之后把全部的内脏整齐的摆放在尸体旁边,还把死者的一条腿的其中一块肌肉从大腿一路切到小腿,还在死者的下体再捅了几刀,用有力的脚踩扁死者的脸,被发现时死者的脸是被踩扁的,最后凶手把死者的耳朵切下来拿走,作为一个纪念品,才离开现场。

 

第五宗:死者叫做玛莉·珍·凯莉(Mary Jane Kelly),一个爱尔兰籍的24岁女孩,去到英国沦为了伦敦东区的一个交际花。她住在东区的一个很贫民式的住宅,她的房间是在多塞街26号13室,她的房间前后左右都有邻居,事发时间是1888年11月9号深夜,当天晚上她的邻居(都是妓女)都有看到她跟一个身材矮小的男士(相信是嫖客)进入她自己住的房间。当时她一边上楼一边大喊:我一定要唱歌(状态十分兴奋,带着醉意),我要唱我小时候最喜欢的爱尔兰音乐,我要唱爱尔兰民歌,一边唱 一边拉着那个男士上楼进入自己的房间,后来根据她邻居的口供,她足足唱了一个多小时的爱尔兰民歌,之后就没有人听到她房间发出任何声音,直到第二天邻居一直都没有看到凯莉出来,到了中午人们就觉得有点不对劲,就去敲她的门,怎么敲都没有任何回应。于是人们就去拿梯子从院子里那边爬上去往她的窗户那边看去,看到凯莉躺在自己的床上,身体已经被彻底肢解。他们都被吓到,赶紧去报警,警察过来看到死者的房间门和所有的窗户都是在里面紧关着的,警察还是用爆破把门炸开的,里面也没有暗格,凶手从哪里出去的(后来有很多小说家写的密室杀人案的桥段都是从这里找的灵感)?再讲死者:她的头部被刀具刮到破烂不堪,两只耳朵跟鼻子被割下来扔到一边,脸被刀具刮得根本认不出来,满脸是血,脖子同样捅完后被割成要断未断的状态,血液从脖子流出来,流到整床被子被单都是血,被染成了血红色,甚至已经流到地板上。根据当时的法医描述:死者的肚皮被剖开,就好像是切开一个水果那样一层一层切开,整个肚皮剖开后,还把乳房切下来扔到床边,从脖子一路切到下体,还在下体的位置认真仔细的切割了几刀,把大小肠和内脏扯出来找出肝脏,把肝脏很完整的切割出来放到一边,还把其他的内脏一个一个切下来放到床头,最后把死者的心脏切下来拿走。根据这个警长的调查这是Jack the Ripper犯的最后一个案件。但是1888年到1889年底英国出现了大量案件都是没有找到凶手的。

档案记载:

从第二个案件开始就有人不断的写信给警方,有的画上图片有的写诗句、写暗示给警方,告诉警方人是他杀人,还跟警察说:你们来去捉我啊,你们捉不到我的。写上签名:Jack the Ripper。所以人们就把这个案件的凶手说成是:开膛手杰克(Jack the Ripper),签名相信是假的。当时警方收到100多封这样的信件,应该只有前面几封是Jack所写的,后面的很多封应该是有人恶作剧。当时市民都十分恐慌,民间就出现了很多个版本,有的人说凶手是一个波兰籍的神经病医生捉一些人去做实验,所以去杀人。有的人说是:(当年反犹太人的势力很强大)犹太人的组织捉一些英国人去解剖。另个一说法是:俄罗斯的沙皇派间谍来英国,为了引起英国恐慌所以时不时去杀人(这个的可能性不大,引起英国恐慌也不会杀妓女吧,杀皇宫御林军不是更恐慌吗)。还有人说杀人凶手是一个贵族,他有变态的心理治病,所以他出去杀了人警察都不敢捉他。等等等等等等当时出现了超级多的阴谋论。

还有一个说法:其实是英国警方内部有人去谋杀那些妓女,杀了那么多人,一点线索都没有,这一点很让人怀疑吧,如果是警察犯案的话,那么警察也不可能去查警察呀。当时有一个警长怀疑是另一个警长跟他的队友去杀的人,理由是:第一解决东伦敦的贫穷和妓女的问题。第二曾经有人打开那个警长的拐杖的头盖里面有一个共济会的标志(共济会团体是资本家的一个共同体联盟。共济会是西方国家政府和政党高层的幕后主要操控势力,共济会的长远战略目标是建立大一统的世界政府或世界联邦政府。)有人就认为这个警长是帮共济会杀人,这是一种对魔鬼崇拜的仪式(剖开肚皮、掏出内脏、挖心脏 那些都是魔鬼的仪式)。

这个事件是有档案记载的,没有公开而已,为什么不公开?往下看就知道了

在第二宗案件发生的时候,一个当时伦敦很出名的灵媒叫做罗伯特的男人,当年的维多利亚女王私底下有时候会叫他过来玩通灵。在第二宗案件出来之后他出现了一个他控制不了的异像,他投射到那个杀手的身上,他看到杀手去杀那些女性,他说他不想看到的,但是他控制不了(有点像特异功能,哈哈哈),他看不到凶手的脸,他只 看到凶手怎么去杀人。他去警局报案,说他通过通灵的方式知道凶手在哪里,警察当然不信他。他再报案,警察只好问他:那你知道下一宗什么时候发生吗?他:下一宗明天发生!被他说中9月尾那宗。这件事之后警察就怀疑他是凶手,就捉他询问,当然他有不在场证明,可是警察老来捉他去询问,他就烦了,就去了法国生活。到第四第五宗的时候,还是没捉到凶手,其中警长跟罗伯特讲,不如你跟我们合作找出凶手,你还能看到那些异像的话就告诉我们。你不要集中在凶手杀人的过程,你通过你的能力告诉我们杀手杀完人之后是怎么回家的,途中有哪些标志性的东西,能不能看到凶手回家的门牌是几号楼?之后有一天罗伯特说:我看到从这条街道转进去那个路口进去那个路口有一个门牌,从这个门牌进去有一个房子,这个房子打开之后,首先见到这个门的隔壁有一张黑色的凳子,凳子旁边有一只狗,远处的走廊有一个玻璃窗户,窗户旁边有一个楼梯上去上面二楼,那个人就在楼上。警察就带着几个队员按照罗伯特的说的去找到那个房子,敲门,门一打开,门隔壁有一张黑色的凳子,走廊的尽头有一个玻璃窗户,玻璃窗户隔离是楼梯,警察问开门的女士:你的狗呢?女士:狗拉倒后院了,在这一刻楼上有一个男人走了出来,那么这个男人应该就是凶手了。但是当警察看到这个男人的时候说:我们收队!因为那个男人是维多利亚皇室的一个御用医生,他叫做William.gor威廉姆。如果凶手是他,那么谁敢捉他?皇室的御用医生是连环杀手,谁敢给皇室这样的罪名?所以你觉得凶手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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