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陆游被罢官?陆游被罢官的原因是什么?

陆游是南宋著名的爱国诗人,其所创诗词大多都事关国家社稷以及山河兴废,那句“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不忘告乃翁”的千古名句更是为后世所有爱国志士所熟知。陆游的诗词成就堪比李杜二人,兼具李白的雄奇奔放与杜甫的沉郁悲凉,再加上本人那饱含爱国的热情,对后世的影响颇深。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才华如此卓绝的陆游竟然曾被朝廷罢官。那么陆游为何被罢官呢?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陆游被罢官的原因是什么的详细解答。

幅巾藜杖北城头,卷地西风满眼愁。一点烽传散关信,两行雁带杜陵秋。山河兴废供搔首,身世安危人倚楼。横槊赋诗非复昔,梦魂犹绕古梁州。

这首名为《秋晚登城北门》的诗,是陆游作于淳熙四年(1177年)九月,当时他在成都,约53岁。诗意有点老生常谈,此类诗作大多借登高望远,抒“山河兴废”、“身世安危”之感;但若联系陆游年表及相关史料,不难发现,“卷地西风满眼愁”,这个“愁”字,才是诗眼所在。

有趣的是,这个诗眼“愁”还跟“公款吃喝”大有关联。

1.陆游为何发愁

淳熙二年(1175年),他应宣抚使王炎之招,千里迢迢来到四川,风尘未洗,就被派往嘉州(今乐山、峨眉等地)担任知州,原以为可以横槊赋诗大干一番,一展胸中抱负,然第二年却出事了。《文献通考》和《异闻总录》里都有一句比较模糊的话:淳熙三年,知嘉州陆游,因“燕饮颓放”被撤职。

“燕饮颓放”是个什么罪?前半拉好理解,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敞开衣襟、放开肚皮猛喝了一顿;后半拉不好理解,这位放翁大爷八十多岁还想去前线杀敌呢,说他颓废,我不信。若说他放浪不羁倒是有可能,譬如找个“三陪”啥的一起喝喝酒,这在南宋官场不算稀罕事儿。

可是,问题还是有的。一、陆游这次的吃喝,到底有没有违章使用公款?二、到底有没有犯禁请“三陪女”助兴?三、如果这两条罪名成立,孝宗皇帝为何只是罢了他的官,让去成都待命,却没有进一步查办他呢?

陆游发愁的原因就在这儿。罢官的罪名不清不楚,参劾的人光知道玩文字游戏,却没个明确说法。天下那么多官员利用公款大吃大喝,都跟没事人似的,而到了他这儿,却丢了官,你说发愁不发愁?

这一系列的问题,还得从两宋对于公款吃喝的相关制度说起。

2.两宋的吃喝政策相当宽容

民以食为天,官也不例外,只有让官员们吃好喝好,才有心思为“家天下”尽忠卖命。为此,两宋的皇帝特别关心官员的吃喝,在政策上做了极大让步。

如,中央有“旬设”之制,每十天举行一次公费宴犒,允许大小京官们吃个够喝个饱(据《宋史》)。另,《职制令》还规定:“国信使传宣使命,准许赴公筵;因点检或议公事也许赴酒食;各发运司监司遇圣节许赴公筵;巡历所至,薪、炭、油、酒、食各费并依例听受。”“各监司及其官属、帅司等处,及其所差干办公事官,于廨宇所在,应赴筵会而赴者,听送酒食”。

用白话说,就是出差在外的、因公干误了饭点的、应该参加的公务宴会、皇帝和太后的生辰之日,等等,中央及地方各级衙门可以用公款招待各级官吏,朝廷还按期拨付若干茶宴费。

在宽松政策的基础上,宋廷还进一步细化了操作性很强的监控条例和具体惩罚措施。

如《庆元条法事类•职制门》(卷七)“监司巡历”里规定,凡“下基层”或外出视察的官员,都有统一就餐标准,曰“券食”(相当于定量饭票),超标会受罚,随同吏员也不例外。如果违规接受地方吃请,或超标消费,将会被处分或法办,即所谓“送法”。

除规定“诸道守任臣僚,无得非时聚会饮宴以妨公务”外,对于官员吃喝时妓乐助兴,朝廷更有限制:“州郡遇使命经过应官侍者”,是可以的。但各州县官“非遇圣节及赴本州岛公筵若假日,而用妓乐宴会者,杖八十”;《职制敕》还规定各官“预妓乐宴会者各徒二年,不应赴酒食而辄赴,各杖一百”。

说明白了没?如果陆游这次确实属于公款吃喝,且违规超了标准,甚至妨碍到正常的公务了,那么,他罢官就不算冤。但若找了“三陪女”,却不予“送法”查办,就显得有些蹊跷。我们还需进一步做些分析。

3.陆游罢官冤不冤

不论陆游花的是公款还是自掏腰包,也不论此处的“颓放”是不是就是指找“三陪”,在官邸“燕饮”,他都犯了“无得非时聚会饮宴以妨公务”这一条。起码在理论上,参奏者是可以自圆其说的。

王炎奏请朝廷让他去四川干吗的?就是因为陆游曾上条陈,说自己有办法对付边境蛮夷滋扰。陆游去了嘉州后,确实做了大量工作,但毕竟时间仓促,效果不可能很快显现,王炎又是个急功近利的人。矛盾就出现在这儿。

虽无资料显示参奏陆游的人就是王炎,但幕后指使的嫌疑,他免不了。用所谓的“燕饮颓放”作为弹劾语,其实是在暗示宋孝宗:陆游“非时聚会饮宴”妨碍了正常戍边公务,他是个夸夸其谈、不务正业的家伙。

陆游在四川数年,薪俸都花在了买书和印书上,钱袋子一直比较瘪。且据《朝野杂记》载:两宋各衙门都有“公使钱”(小金库)用于宴请迎送,曰“公使苞苴”。陆游作为嘉州一把手,支取公使钱当不是难事。我们有理由相信,他的这次吃喝,确乎动用了“公款”,但未必就真的违规或超标准了。

很显然,陆游被罢官,并不冤枉,但以“燕饮颓放”的不伦不类罪名被罢,就有点冤。换了谁,也会发愁的。

4.陆游是不是个好官

无论如何,我们也不能据此说陆游不是一个好官。

所谓瑕不掩瑜,宋代官场乃至整个社会风气,就是这个样子,读书人三五成群,士大夫吆五喝六,聚在一起除了作诗填词、吟风弄月,不来点饮宴助兴,还能干吗?就别说陆游了,范成大曾做过参知政事(副宰相)的,还不是一样的“知法犯法”!如淳熙十四年,范与知平江府王希吕、祠禄官胡元质常相聚宴,“一饮之费率至千余缗”,被孝宗“怒而诎之”。

比起同时代因“在任专事筵宴,库帑告竭”被降职罢官的湖州知州刘藻,陆游的“公款吃喝”真不算什么;比起干道五年因被揭原在袁州任内“日事饮宴,殊不事事”被撤除任命的峡州知州郭大任,陆游的自律也还不错。

历史的局限,决定了个人的局限。作为一个封建士大夫,陆游已然做得很好了。为官三十余年,一心为公,宠辱不惊,被贬被罢五次;立世八十六载,两袖清风,正气凛然,忧国忧民一生。去世前还不忘交代子孙:“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就凭这份至死不渝的爱国心,陆游这个名字,永远都是我们心中的丰碑。

本文选摘自《挖历史》(第二辑)私家野史 主编 九州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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