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族舞蹈传统与祭祀仪式

  舞蹈的起源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它与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然而,在它形成之初,它总是与宗教和巫术密不可分。

  在黎族社会,每当人们有各种各样的痛苦,他们都认为鬼在作怪。如果他们生病了,他们必须接受治疗。如果他们接受治疗,他们必须驱鬼除魔。如果他们驱鬼除魔,他们必须举行各种宗教祭祀仪式。人们认为只有宗教职业者“道公”、只有这样,“母亲”才能承担驱鬼除魔的责任。因为宗教职业者是人与神、人与鬼交流的媒介。举行宗教仪式时,“道公”、“母亲”戴着丝巾或帽子,手里拿着法具,脸上戴着面具,穿着巫术的衣服,用舞蹈和诵经来表达巫术的内容。她跳舞,读书跳舞,缓解病人的痛苦,消除病人的灾难。

  在乐东、东方、长江等市县黎族哈方言“罗活”土语的黎族村,每当家里有人做恶梦或生病,就必须请“道公”、“母亲”来练习,跳捉鬼舞。当地黎族人认为,作恶梦或病魔缠身,都是恶鬼在作祟,摄去人的灵魂造成的。因此,家庭应邀请“道教”或“母亲”屠宰牲畜,设立祭坛,首先在祭坛上铺香蕉叶,放3行碗,每行放5或7碗;装满不含盐的牲畜肉、食物和葡萄酒;将筷子竖起插入碗中;然后将香蕉茎从祭坛上挂在地下,病人的衣服放在祭坛下。“道公”左手拿着铁箭,右手拿着刀或红藤叶。在锣鼓声中,他边念咒语边表演捉鬼、赶鬼、招魂等动作,边唱边跳祭坛。最后,将铁箭拨在病人身上,旨在驱赶缠在病人身上的“鬼魂”,为病人请神消灾。

  在三亚、陵水、乐东、东方等市县黎族哈方言“哈应”土语的黎族群众中,他们认为人有两种性质:身体和灵魂。人死后只是身体的消亡,但灵魂是永恒的,与阳有一定的联系。人死后,死者的灵魂不仅可以保护家人,还可以影响家人。因此,这些地方流行人死后停棺7天、l2天、2o天甚至几个月(视经济条件而定)的习俗。举行隆重的“作斋”仪式,为死者超越亡灵后,将死者抬到家族墓地埋葬。“作斋”时,跳的是五风舞。所谓“五风”,就是东西南北五个方向。这里的黎族人认为,人死后一定时间内,灵魂依然徘徊在荒野中,无法归宗。跳五风舞就是为他们招死魂。舞蹈时,先在香案周围设神位,然后“道公”带着五位表演者绕神位起舞。伴奏锣、鼓、蟋蟀等乐器,先逆时针绕神位走,然后顺时针走,时左时右,场面严肃而热烈。 传统文艺表演

  诺舞起源于原始巫舞,明清时期也随道教传入黎族地区。白沙、保亭、琼中、三亚等市县主要流行诺舞。在舞蹈中,扮演主角的是“道公”,由少则几人多则二三十人配合,所有扮演者都戴着面具。“道公”邀请两个人做助手。他们穿着黑色或灰色的长袍,腰上戴着黑色的腰带,头上戴着素布。“道公”还腰上戴着匕首,额头插着三只野尾,助手额头插着一只野尾,一只手拿着弓,另一只手拿着箭;其余的扮演各种“恶鬼”。他们都穿着黑色长袍,戴着尖头大耳、绿色尖牙和宽阔的鼻子。他们都很狰狞,阴郁可怕。摆好各种祭品后,“道公”开始练习,念咒语,大意是:现在妖魔鬼怪把瘟疫带给了村里或者某个家庭。请上天派天兵帮忙赶鬼,消灾除难,保护村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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