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转自诉案件范围解释说明

大家好,下面分享一下公诉范围对自诉的意义。很多人还不知道这一点。下面详细解释一下。现在让我们来看看!

公诉转自诉案件的范围是:

1.故意伤害案件;

2.非法侵入住宅的案件;

3.侵犯通信自由的案件;

4.重婚案件;

5.遗弃案例;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是根据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罪和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的规定,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案件。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凡是需要起诉的案件,都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以上解释了从公诉到自诉的案件范围的含义。这篇文章已经分享到这里了,希望能帮到大家。如果信息有误,请联系边肖进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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